關于推薦先進水污染防治技術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生態環境部有關單位,有關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全國性行業組織及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落實《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相關要求,充分發揮先進技術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態環境部擬編制《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水污染防治領域)》(以下簡稱《目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重點領域
(一)城鎮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及資源化技術;
(二)工業企業及園區廢水處理及資源化技術;
(三)畜禽養殖廢水處理及資源化技術;
(四)垃圾滲濾液處理及資源化技術;
(五)黑臭水體治理及水體修復技術;
(六)海洋水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七)智慧化、標準化水污染治理設施運維控制技術。
二、推薦要求
(一)符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有先進性;
(三)技術持有單位為依法注冊、經營的單位,技術知識產權清晰,不涉及產權糾紛;
(四)至少有一個已驗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6月15日前已完成驗收)的成功應用案例;
(五)在行業內尚未達到廣泛應用,具有發展潛力;全行業應用較為普及的技術不再推薦。
三、報送要求
請組織申報單位認真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水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按附件2、3要求編寫技術報告和《目錄》(初稿),并按照附件4要求準備證明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將上述材料合訂膠裝成冊(按附件順序排序)、一式兩份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寄送至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同時將申報表、技術報告、《目錄》初稿和證明材料電子件,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材料電子件總大小不超過50M,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為“2022+技術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各單位組織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5項。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張欽
附件:1.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申報表
2.技術報告編寫要求
3.2022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水污染防治領域)》初稿模板及編寫要求
4.證明材料要求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3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4:
證明材料要求
證明材料是說明、佐證申報表的重要材料,其內容應客觀、真實、 準確,并與申報表內容協調一致。申報材料若缺少證明材料則不予受 理。
證明材料要求如下,其中 1-5 為必備材料,6-8 為可選材料:
1.單位證照。提供所有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技術所有權證明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技術轉讓合同或其他知 識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應與申報技術密切相關),多家單位聯合申 報,均需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3.典型應用案例的項目合同及驗收報告。項目合同提供包括項目 名稱、承擔內容、工期、簽訂時間、金額、合同相關各方蓋章等信息 的關鍵頁。驗收報告提供案例竣工驗收報告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含驗收監測報告)。
4.檢測/監測報告。包括技術或裝備性能測試報告、典型應用案 例的應用效果檢測/監測報告等。所有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 測機構出具。
5.典型應用案例項目用戶反饋意見。
6.查新報告、技術評估或鑒定意見。
7.獲獎證明。
8.其他。
注:第 3-5 項必備材料均對應于附件 1 中典型案例表所填案例, 其他案例相關材料無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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