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發展經濟,對環境保護一直停留在先污染后治理的階段,然而當土壤被重金屬污染,糧食不再安全,水體內重金屬超標等等,一系列影響百姓生存,破壞生態系統的問題出現時,人們才意識到環境污染不是一時可以改善的,需要預防為主,事前做好各項保護措施,避免產生嚴重后果。
此次新《環境保護法》在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上作出重大調整,由“環保應當與發展相協調”修訂為“發展應當與環保相協調”,這意味著環境保護變為了基礎性的要求,經濟的發展不能超越環境所能承受的限度,社會各方面的發展都優先考慮環境,與環境相適應。
新環保法“勒緊”土壤污染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那么,新環保法對土壤污染和重金屬污染是如何規定的?
新環保法第四十九條中明確指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準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尸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新環保法第三十二條指出:國家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等的保護,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調查、監測、評估和修復制度。
第三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促進農業環境保護新技術的使用,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統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體富營養化、水源枯竭、種源滅絕等生態失調現象,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
第五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其他廢棄物處理、畜禽養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工作。
“土十條”為土壤污染防治添薪助燃
新環保法對土壤污染防治做了重要規定,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上升到另一個高度。事實上,隨著近年來我國中國耕地退化和土壤污染問題日趨嚴峻,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危險性正在努力地落實防治措施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相關政策法規。
中國耕地退化和土壤污染問題一直是高層乃至各界關注的焦點。早在2006年7月18日,當時還是國家環??偩志珠L的周生賢就在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視頻會議上指出,中國耕地退化和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相當嚴峻。他在會議上公布了一組數據:中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萬畝,固體廢棄物堆存占地和毀田200萬畝,合計約占中國耕地總面積的1/10以上。從2005年4月份開始,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啟動了一項全國土壤污染普查。
不僅如此,自2013年下半年開始,啟動《土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制定工作,目前已經修改了30多稿。外界猜測近期將會出臺。據悉,這份計劃是份土壤治污領域的綱領性文件,它制定了從目前到2020年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