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新《環保法》正式實施。由于牽涉面廣、爭議較多,此次環保法修改進行了四次審議才得以通過。
被稱為史上嚴的環保法實施以后,一些醫藥、化工、鋼鐵等上市公司會因為一些環境違法行為遭遇“黑天鵝”事件,由于違法成本的上升,一些企業可能會面臨減產甚至停產。同時,由于法律的倒逼,企業也會相應加大技改力度,這樣會有效減少一些惡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相關分析人士指出,對于上市公司而言,2015年是新環保法實施首年,一些重污染又不愿付出成本改造環保設施的企業或遭重罰,環境問題極可能催生A股市場的“黑天鵝”事件。
“按日計罰”扭轉違法成本低
2015年1月1日,號稱“史上嚴”的新環保法正式開始實施。2014年末,環保部密集發布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等,與新環保法配套施行。
除《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外,其余四項都將與新環保法一起,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些配套部門規章的出臺,意味著環保部對于環境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大大加強,中國環境領域“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局面有望改善。
新環保法中“按日計罰”的規定被認為是解決企業違法成本低問題的有效方法?!董h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規定,排污者有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的等行為的,將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卻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罰款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按日連續處罰的計罰日數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送達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復查發現違法排放污染物行為之日止。按日連續處罰每日的罰款數額,為原處罰決定書確定的罰款數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暗查方式組織對排污者違法排放污染物行為的改正情況實施復查。再次復查仍拒不改正的,計罰日數累計執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燦發表示,過去我國存在“兩高一低”的局面: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比如建設項目違法了以后,罰款多二十萬元,但那些水電等大型工程投資都是幾百億元,處罰金額尚不及其一天的設備租金。但新《環保法》中增加了按日計罰的規定,加大了企業違法成本,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威懾性。王燦發說,已經實施按日計罰的重慶市曾做過統計,在沒有實施按日計罰時,企業違法行為改正率只有4.8%,而實施按日計罰之后,企業違法行為改正率達到了84%。
環境問題催生“黑天鵝”
新《環保法》或將讓一些尚未進行環保改造的上市公司成為2015年大的“黑天鵝”。2014年以來,環保部門對污染企業的處罰力度已經有加重之勢。幾個月前,環保部就曾開出超過4億元的罰單,指出19家企業因脫硫設施存在突出問題,被罰脫硫電價款或追繳排污費合計4.1億元。值得注意的是,19家上榜企業中,五大電力集團的下屬子公司都有上榜。
新《環保法》中提到的重要一點是,環保部門如果對涉污企業按照按日計罰、上不封頂的規定開出大罰單,而企業的承受力又是有限的,這就可能導致企業無法交出罰金,同時又面臨查封設備、甚至出現廠區項目被關停的情況。如此來看,新《環保法》對于企業而言,絕不僅僅是罰金的加大,還直接事關公司生死。
但據了解,大部分上市公司對新《環保法》的重視程度都不夠,不少企業并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應對環保設備的改造升級,尤其是一些老廠必然會增加資金負擔。紫金礦業證券部人士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公司來說,環保成本將會更高了,從建廠開始各個環節都需要有環保投入。
化工、有色、鋼鐵、醫藥等行業將成為黑天鵝頻飛的高發區,同時也有積極應對新《環保法》的上市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高管表示,新《環保法》對于制藥企業,尤其是高排放的項目而言,當然會產生一定影響。但這種影響是積極的,會進一步促進整個行業在環保方面的投入、升級,而且這也是現在的大趨勢,同時也會遏制一些惡性事件的發生。
而這兩位上市公司高管同時表示,正因為預計到新《環保法》的嚴厲程度,所以在新項目建設時就提前做了充分準備。“處罰可能會是非常嚴厲的,這個時候你如果再來設計,再來改造可能就會花更多錢,所以我們環保的投入是按照國家標準,是一步到位的。”
【說道】上市公司應做環保排頭兵
環保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資本市場關注的熱點話題。近年來,多家上市公司被曝出環境污染事件,涉及化工、醫藥、石油、礦業等諸多行業,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2014年12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近四成上市公司存在環境違規記錄,一批屢屢超標違規排放的重化工上市公司已成為霧霾風險源。報告指出,在廢氣污染源中,火電、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化工五大行業的上市公司下屬企業排放量大,且普遍存在高比例環境違規情況。如鋼鐵業上市公司,36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曾因環境表現不佳被監管部門披露,存在236條監管記錄,違規比例達90%;電力業有近80%上市公司存在不良環境監管記錄。
眾多業內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之所以屢屢成為環境事故的罪魁禍首,主要原因有:一是上市公司大多是,對于地方而言已經成為“大而不倒”的企業,環保部門執法缺乏強硬手段起不到震懾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追責機制。企業在惡意排污的過程中,可能收獲了不菲的回報,但他們為此接受的環保罰款可能只有幾萬元或十幾萬元,如此輕處罰,往往很難讓污染企業引起高度重視,這也導致近年來惡意排污問題的瘋狂上演。
可喜的是新《環保法》已開始實施。新《環保法》授予各級政府、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包括環境監察機構可以進行現場檢查,授權環保部門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設施設備可以查封扣押,對超標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可以責令限產、停產整治。同時,新《環保法》針對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設計了按日連續計罰規則,罰款數額上不封頂,這將倒逼違法企業迅速糾正污染行為。此外,領導干部虛報、謊報、瞞報污染情況,將會引咎辭職。
按新《環保法》要求,只要不達標排放就嚴懲,因此上市公司要下大力氣做好環保準備,該技術改造的就技術改造,該上環保設備的就趕快上設備。同時,上市公司也應按照有關法律要求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公開環境信息,并定期發布企業環境報告書。信息公開以后,對企業的融資、貸款、招投標以及產品的銷售,都會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將倒逼企業自覺地維護環境保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