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一家名不見經傳的企業,盜用3家環評機構資質,完成了至少23個環評項目。有項目被打回重做,有項目被列入環保部重點黑名單。舉報者認為實是環評機構的違規“出借”資質。“擁有資質的機構以‘管理費’的名義收取30%到50%的分成;還有的則是‘零售’,每蓋一個公章幾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一個惡性循環就此形成,環評項目多被壓低價格的無資質公司搶去,逼著有資質的環評單位只能出借資質。“如果不掛靠,養活自己都難。”
3月27日,環保部對外發布自陳吉寧擔任部長以來第4個有關整治環評腐敗的通知。繼環評資質管理廉政規定、環評違法項目追責、環評機構脫鉤后,環保部印發《關于嚴格廉潔自律、禁止違規插手環評審批的規定》,禁止環保系統行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插手環評。“環評風暴”甚至被認為是陳吉寧施政的“把火”。
陽光照進灰色環評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絕不允許“紅頂中介”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
3月25日,環保部公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分3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有關人士認為,環評機構摘掉官帽是治理環評亂象步。
據環評機構從業者介紹,目前除了極少數具備環評資質的私營企業,大多數環評機構都是事業單位,隸屬于地方環保系統或科研院所。環評主要涉及4個部門:建設單位、環評機構、評估單位和審批部門。雖然主體多、程序多、環節多,但是只有建設單位對環評報告滿意后,才會支付全部評價費用。因此各主體之間“配合默契”,手段多樣。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對于環評系統的“紅頂中介”,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絕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他承諾,環保部所屬事業單位的8個環評機構,今年將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也要分批分期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此后,環保部很快拿出了方案。3月17日召開的環保部黨組會議原則通過了《環境保護部關于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和《環境保護部黨組關于嚴格廉潔自律、禁止違規插手環評審批謀取私利的規定》。
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程立峰表示,《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下文簡稱《方案》)的發布是堅決貫徹中央巡視組專項反饋意見要求的一項重大政策舉措,是環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業內普遍指出,上述方案的出臺,無疑讓環評機構從環保部門脫鉤有了切實可行的具體依據,堵住了環保部門等在環評方面可能存在的權力尋租等淺層問題。但若從防止污染、厘清國內環評業亂象、提升行業服務質量來看,這僅僅是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