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近年來垃圾焚燒可謂是被推倒了風口浪尖,距離越近風險越大,誰都不愿意把垃圾焚燒廠建在自己家門口。于是各地垃圾焚燒項目中經常變成政府、投資運營商、周邊企業、居民之間的多重利益博弈。而博弈則在客觀上會放緩項目規劃選址、環評甚至建設的進度。
經營垃圾焚燒項目多年的邱劍濤談起垃圾處理行業困惑時比喻,鄰避就像橫在企業、產業發展面前一道難以逾越的大山,“公眾談垃圾焚燒色變,從項目早期的規劃選址就開始遇阻,而選不了址就無法環評,后期公眾參與又會被反對,企業投一個項目要付出很高的時間成本。”
選址鄰近居民區引不滿
廣東的“惠州市生態環境園項目”,本應在9月15日公示期結束后,以論證會和聽證會等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但截至目前這一程序并未被當地政府部門提及。惠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生態環境園項目選址尚未確定,所謂“選址已定”或“擬開工建設”實屬誤傳,該項目選址目前尚在論證階段。
一個“生態環境園”項目為何引發如此爭議?據了解,惠州市生態環境園系列項目中包括垃圾焚燒廠項目,位于惠城區龍豐街道、江南街道與博羅縣交會處,盡管當地政府表示,生態環境園與飲用水源、居民區至少保持500米以上的安全防護距離,但仍然引發公眾對污染的顧慮。
惠州市政府表示,近期已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開展風向風速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文地質勘查。而在這之前該項目已公示了一個月。從PX項目屢屢下馬,到垃圾焚燒廠被迫流產,近年來,多地反復上演“上馬—爭議—擱置”的劇情,有的地方還做出了“永不再建”的承諾。
“二噁英”的威脅往往被嚴重夸大
對于垃圾焚燒的反對者而言,致癌物質“二噁英”向來是反對的大理由。在一些反對者面向村民的宣傳中,往往有這樣的內容—
“一座日處理600噸的垃圾焚燒廠排放總量巨大。如抽煙一樣,人到門口會把600噸垃圾焚燒產生的所有二惡英都吸到肚子里去。”“焚燒廠的二惡英排放是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人體每日容許攝入量兩皮克(以每公斤體重計)的9億倍。焚燒廠周邊村民會在二三十年內患癌癥死亡。”
的確,二噁英是一類致癌物質,劇毒,但關于二噁英的威脅顯然是被過分嚴重地夸大了。上關于二噁英的排放標準定得極為嚴格,但不意味著超出標準就一定帶來巨大威脅,1976年,意大利賽維索的一家化工廠將幾千克二噁英泄漏至大氣中,曾引起巨大恐慌,擔心會有數千人喪命,但終證實沒有一個人類因此死亡。而據研究,2008年全國二噁英排放量約為6kg,而垃圾焚燒所占比例約為2.5%,即全國總共只有150克。因此對二噁英不必過度擔心。
公眾參與不能走過場
一般來說,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選址應該符合當地城鄉建設規劃要求,與當地的大氣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自然保護的要求相一致;滿足工程建設要求的工程地質條件和水文條件,要有可靠的供水水源、電力及污水排放系統等市政設施;宜靠近服務區,運距應經濟合理,與服務區之間有良好的交通運輸條件等。但是,具體到焚燒建設項目落地時就會遇到困難,即便通過環評,也會受到群眾“阻撓”。
據廣州市增城區城鄉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龔定勇分析,一是規劃選址時論證不充分,缺乏多廠址必選、多因素分析。項目選址讓人感覺缺乏性、科學性的保證。二是在規劃選址時未能與區域發展結合考慮,簡單地將垃圾處理設施與周邊關系割裂、孤立建設,于是受到選址周邊居民的反對。三是政府在選址決策過程中缺乏透明度。選址有關的信息不透明,與群眾溝通少,容易使群眾產生不安全感與不公平感。周邊民眾一旦得知要建設這類垃圾處理設施,往往會產生強烈的反對情緒,極易出現過度自我保護的抵制行為,造成項目“落地難”。
龔定勇表示,公眾參與是開展垃圾處理設施環評的重要環節。相比于一般的項目,這類項目社會反響比較大,如處理不當往往會引發社會矛盾。因此,在垃圾焚燒廠環評工作啟動時,就要深入群眾了解情況,準確掌握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要知道誰反對、反對什么、為什么反對,以便更好地解決問題。
同時,在環評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環評程序進行,并將每一個細節工作做好。在信息公示前,要公示樣本式樣、環評的作用、意見收集等內容,與周邊群眾通過座談、講座等方式進行溝通,消除他們對環評工作的誤解。
北京環保人士黃小山也提出,在垃圾焚燒廠建設項目落地前,政府部門要“放下身段”,真誠地與周邊百姓進行溝通。黃小山說,認為焚燒廠選址的責任主體是政府,那是大錯特錯,在我國應該用規則和機制來確定選址,如出臺選址規則,讓參與主體包括政府、環評專家、運營企業、有利害關系的居民代表,共同參與到選址規則的制訂工作中,大程度地保證規則的公平。之后,再按照既定的規則在幾個備選的地址中,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形式確定地點。
焚燒處理成主流
盡管現實面臨鄰避、選址等各種困難,隨著2008年項目審批權下放等政策利好,再加上垃圾發電補貼的利益誘惑,國內多家央企、上市公司仍然紛紛進入垃圾處理行業。
據了解,目前上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生活垃圾,許多是采用焚燒處理法,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歐盟大部分國家的焚燒處理率高達70%到80%,德國、加拿大等國,甚至把埋在地下幾十年的垃圾重新挖出來進行焚燒發電。有數據統計,截至2010年,世界范圍內已有35個發達國家和地區建有2000多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諸如,法國現有300余臺垃圾焚燒爐,可處理40%的城市垃圾。其首都巴黎的4家垃圾焚燒廠,年處理量達170萬噸,占全市垃圾總量的90%。在日本,由于其先天的島國地貌以及稀缺的土地資源,不允許其對垃圾進行大規模的填埋處理。于是,上世紀70年代起,日本大力推廣垃圾焚燒,焚燒廠的數量一度占到的70%。
此外,除了垃圾焚燒技術日益精進成熟外,經濟利益的驅動是這兩年垃圾項目遍地開花一大主因。據北京某垃圾焚燒發電運營商透露,“盡管各地政府補貼標準不同,但多數垃圾焚燒項目的收入中,垃圾處理補貼費一般占三分之一,三分之二還是靠發電收入。”
以日處理量1600噸估算,全年約53萬噸,年發電量約2億度,上網電量按1.6億度算,電價0.65元/度,全年售電收入超過1億元,折合每噸垃圾發電收入190余元。加上其他補貼,利潤相當可觀。
據邱劍濤介紹,“業內普遍采用BOT(建設-經營-轉讓)和BOO(建設-擁有-運營)兩種模式,兩種模式對特許經營期限規定一般在25至30年,去掉前期的8至12年,投資方多還能賺20年左右。”近期,繼發電補貼后,國內又出臺了一個新的利好政策。7月底,垃圾焚燒發電技術被列入發改委公布的34項低碳技術目錄。發改委強調,該目錄將為有關企業和機構開展低碳技術推廣和產業化、發展低碳產業確立方向和坐標,并為下一步制定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提供依據。
眾多業內人士估計,“十二五”末期,全國的垃圾焚燒廠將超過300座,垃圾處理能力將超過30萬噸/天。全國垃圾處理產業產值有望超過3000億,垃圾處理的大蛋糕越發誘人。可以預見,在產業轉型的新常態環境下,還將有更多資本殺入垃圾處理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