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各區衛生計生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環境與健康工作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協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提升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水平,建設健康環境,維護群眾健康,我委制定了《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2019-2023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10月12日
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2019-2023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環境與健康工作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衛疾控發〔2018〕33號)和《“健康上海2030”規劃綱要》,加強衛生計生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助力“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對象為本市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以及各級疾控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從2019年至2023年,每年監督檢查戶數不低于20%,通過五年的時間完成全覆蓋監督檢查(包括每年新增的醫療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各環節工作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的要求,落實對本單位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的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環節各崗位職責,做好日常自查和督導工作。實行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提供相應服務社會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其嚴格做好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工作。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人員流動性較大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尤其要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完善工作臺賬,規范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措施。
醫療廢物暫存設施、醫療污水處理設備設施等配置尚未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應抓緊制定計劃,盡快啟動相關設施建設或改造,確保硬件設施符合要求并嚴格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內部運送、交接登記、暫時貯存、集中處置等環節的規范化管理和安全管理;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2013)、《小型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衛生要求》(DB31/T1063-2017)等規定的處理工藝、消毒要求以及取樣與監測要求,切實做好污水消毒處理工作,做好日常消毒效果監測,消毒后污水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后方可排放。
(二)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指導和監管力度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是在本市近年來持續加強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監管工作基礎上的“回頭看”。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轄區專項監督檢查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舉措和時間進度,將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與隨機監督抽查、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監督抽檢等工作有機結合。要以問題為導向,全面梳理轄區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中的薄弱點,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檢查效果。要積極發揮衛生計生監督機構、質控機構等在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監管中的合力,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化管理的培訓指導,有序推進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發現存在問題或整改不到位的醫療衛生機構,要逐一做好追蹤復查,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強溝通督導,建立健全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置綜合監管機制
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加強與環保部門、水務部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信息溝通和情況通報,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簽約、收運和醫療污水處理的指導,及時研究和解決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中存在的問題,探索建立符合轄區實際的醫療廢物管理和醫療污水處理的長效監督機制。對于實行備案管理的中醫診所、全科診所,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診所申請人做好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工作的指導,確保其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工作符合要求。各區衛生計生委要將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管理與文明單位考評、醫療機構校驗、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醫院綜合督查等行業管理工作結合起來,實現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監管“關口前移”。各辦醫主體要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工作保障和管理,指導、督促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工作。專項監督檢查期間,我委將加強對各區的督導檢查,并總結各區經驗。
三、信息報送
請各區在2019-2023年期間,分別于每年10月20日前將當年醫療廢物管理和醫療污水處理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包括工作亮點和照片)及附表1-3報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請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對各區報送的工作總結及附表進行匯總和統計分析,并于當年11月20日前將全市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及附表1-3報市衛生計生委。
附件:
1.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監管查處情況匯總表
2.醫療衛生機構污水處理監管查處情況匯總表
3.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理監管發現存在問題的醫療衛生機構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