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史上嚴”環保條例實施 首張罰單已開出
從這個月起,新修訂的上海市環保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設置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將按日計罰從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擴大到了水、固廢、輻射等各個環保領域,除了罰款金額提高外,還新增了雙罰制。近,新條例實施后的首張罰單開出了。哪些企業是重點處罰對象?
一走進松江區這家制膠廠的生產車間,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就撲鼻而來。執法人員手中的檢測儀發出滴滴的警報聲,顯示空氣中可揮發有機物的濃度已高達15.90ppm,這一數值已超標幾十倍。工人們正戴著防毒面具作業,車間門窗大開,十幾個排風扇呼呼向外吹,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廢氣,直接排向大氣。
在車間內,一些原料桶沒有配備任何收集設施。而廠方人員稱,是因為它們“無色無味”所以一直敞開著,雖然知道會產生揮發性有機物,但也只是進行簡單的隔開處理。而投料車間,更是根本沒有通過環評,未批先建,并且已經投產。所謂的排風設備只是裝裝樣子,基本的廢氣處理設施也沒有,只有一根煙囪直接往天上排,平時還經常不開。
其實,此前環保部門已經多次上門執法,并開具了整改通知。但這家企業依然明知故犯,屢勸不改。因此這次,他們將面臨新環保條例的更嚴厲處罰。市環保監察總隊執法人員魏雅文介紹,按照新的《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執法部門可以對這家企業拒不改正錯誤,(不間斷)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的行為進行按日計罰。
根據之前條例,對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的行為,執法部門可按嚴重程度,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可而根據新條例,企業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被責令改正,卻拒不改正的,啟用按日計罰,罰款上不封頂。因此,以執法部門10月8日開出的18萬元處罰金額為基數,乘以兩次檢查中間隔的天數(十天),擬處罰該企業180萬元。
面對高昂的違法成本,企業負責人終于表態將盡快整改。
而在青浦區這家汽車配件涂裝廠的流水線車間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超標了近一百倍。執法人員說,這家廠其實也是根“老油條”。上海市環保監察總隊5月20號已對其進行過處罰,并要求其立即改正這種廢氣無組織排放的行為。
10月8號,監察人員來到這家工廠監察其整改情況,發現該廠雖然進行了整改,但整改成果并沒達到當時下達的環保標準要而企業內的一個車間,從2011年投產至今,從未經過環評,直到檢查當日,流水線上仍然熱火朝天。執法部門決定對該廠同樣實施按日計罰。
上海市環保監察總隊副總隊長周滸透露,“環保條例”的修訂,讓違規企業屢禁不改的行為可以受到應有的處罰。“按照原來的法律,(對違規企業)只能處以10萬以下罰款,(或)責令停止生產;如果對方不履行,而在沒有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我們很難對他采取有力的措施;但是新的環保條例頒布以后,規定了可以實行‘按日計罰’通過經濟處罰的手段,迫使它停止違法行為”。
而如果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仍然屢教不改,新條例還引入了雙罰制:不單單企業要受罰,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也要承擔1萬以上,10萬以下的行政處罰。此外,只要環保部門對排污單位作出了責令停產整治決定,電力部門就將終止供電,通過這種強制手段,讓違法排污企業直接癱瘓。
(原標題:“史上嚴”環保條例實施 哪些企業吃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