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截止到2014年的3月底,全國市、縣累計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有3622處,但事實上因資金落實等問題,一些地方建起了污水處理廠卻尚未建立覆蓋全部區域的污水收集管網,或者本身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不足,導致不少污水處理廠也在扮演污染者的角色,大量沒有經過處理的,或是只經過初步處理的廢水直接排放,造成了對環境的嚴重破壞。
尤其是在一些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園區的污水,但實際情況卻令人擔憂。相較于城市污水,這類污水處理廠反而成為了污染企業的保護傘。另外,現存污水排放標準較低,也被認為是應該對上述情況負責。資料顯示,目前我國還存在近60%的污水處理廠無法達到標準一級A的水質,而這類污水處理廠即便是他們經過處理的水,排放后仍然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據人士透露,目前環保部已經成立了專項調研組,正在對全國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污染問題進行摸底調查,事實上從現在調研的情況來看,情況也是并不樂觀,下一步環保部已經準備對污水處理廠的污染問題進行集中的整治。
污水處理廠亟待提標改造
十一前夕,江蘇省環保廳公布“2013年度961家重點監控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在列入黑名單的18家企業中,10家為污水處理廠。
對此,江蘇省環保廳法規處調研員龔志軍公開解釋“入黑”原因:“受到行政處罰扣40分,每次抽查都是超標排放扣25分,老百姓投訴很多的扣8分,累積起來就變成黑色企業了。據悉,黑色代表企業環保信用極差等級,將難以獲得貸款、引導性資金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江蘇出現的上述現象并非孤例。
梳理近年來數據發現,我國每年均有超過千家的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其中,僅2014年季度即達到數百家之多;從污水處理廠超標的污染物種類來看,從2012年后至今,糞大腸桿菌、氨氮和總磷成為困擾污水處理廠的三大典型污染物。
如此大量、長期的超標排放,使得污水處理廠已成為新的污染源,甚至成為生產自來水的原水。據相關媒體實地調查嘉陵江和湘江后發現,污水處理廠排出的廢水混合江水后,成為自來水原水。
以湘江為例,湘江是長江支流,自南向北穿長沙城區而過,終匯入洞庭湖。湘江長沙段沿岸存在110個左右污水排放口,其中即有污水處理廠排口。但湘江同時也是長沙城區的飲用水水源地,分布著長沙市、二、三、四、五、八自來水廠,除第五自來水廠外,其余自來水廠取水口均位于湘江。嘉陵江的情形與此類似,其沿岸污水處理廠排口與自來水廠取水口同處嘉陵江。
長沙水業供水公司生產技術部朱瑩表示:“通過氧化、吸附、降解,深度處理可以減少常規工藝無法消除的部分重金屬和有機物,但需要增加初始投資和運行費用。”
據了解,長沙水業擁有的自來水廠中多數為常規處理工藝,在“長沙市城鎮供水規范化管理情況匯報”中,長沙水業寫道:“水廠提質改造迫在眉睫。”
對此,眾多業內人士表示,環保部正聯合相關部門起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將包括工業廢水治理、市政供水及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農村水處理等幾個方面。業內預計,該計劃的出臺將帶來的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的預期十分強烈。
責不明,水怎凈?
污水治理本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近年來得到了高度重視。如為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及達標排放,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相繼出臺了一些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監督管理標準等。各地每年都投入大量資金用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及維護。但是,污水處理領域也存在諸多問題,尤其是多頭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急需得到解決。
污水處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是建設部門,建設系統自身有一些污水監管機構如公用事業監管機構、排水管理機構等,來對排污企業(污水處理廠及接管單位)進行行業管理。環保部門則主要對污水處理廠的達標排放實施監督。此外,在有的地方,還設有專門機構來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及達標排放。多重監管看似可以確保監管措施到位,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利益不一致,也會存在大家都在管卻管不好的可能。
對此,不少專家提出下述建議:
首先,監管人員要重視對相關法規、標準的學習。國家出臺的污水處理法規、標準都是經過反復論證后才發布實施的,作為污水處理行業的監管人員,如果自身不熟悉這些法規、標準,現場監督時就缺乏說服力。
在對污水處理廠采樣工作中,一些監管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認為只要到污水處理廠進水泵房及出水排放口隨便取樣即可。殊不知,由于污水的成分復雜,采取的瞬時水樣又是作為對污水處理廠監管的主要依據,因此,采樣的代表性、樣品的保存方法等都關系到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數據監測的準確性。有的地方甚至還存在監管人員直接讓污水處理廠代為采集樣品的做法。這些不規范的做法,往往導致終評判結果的不客觀、不公正。因此,污水處理行業的監管人員應加強行業內國家法規、標準的學習。只有具備專業的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實施行業監管。
其次,理順多頭監管的亂象。多方監管中,如果各方為了自身利益而不顧企業的合理訴求,往往會給企業帶來沉重負擔。由于監管部門隸屬不同的行業或主管機構,往往缺乏必要的溝通,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多個監管部門同一天甚至同一時間段對同一排污企業采樣監督的情況。
為解決對排污企業監督中出現的超標問題,有的監管部門會采取與第三方管道維護機構合作的方法,即當排污企業水樣出現超標后,監管部門建議或暗示企業與其推薦的第三方管道維護公司簽訂清通、養護協議,由這些機構負責今后的污水管道維護。對污水管道的養護本身無可厚非,問題在于對這些第三方機構缺乏必要的監督,往往是收了企業交的維護費而不能做到定期管道維護,結果仍然是超標排污。有了監管部門的庇護,部分排污企業甚至可以名正言順地超標排污。這些,不僅導致污水治理效果不佳,而且排污企業也苦不堪言。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優化當前污水處理行業的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監管行業的監督力度,促進污水處理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此外,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自身管理,確保達標排放。監管部門只能通過抽查或在線設備自動反饋的監測數據來掌握排污企業的生產、運行情況。抽樣本身就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曾有調查指出,一些企業存在擅自篡改數據等問題,在線監測儀的監測數據不一定能客觀反映污水實時監測數據。因此,除了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外,污水處理廠也應加強自身管理,嚴格履行國家、地方政府賦予其的污水處理職責,按照設計的排放標準達標排放污水,并妥善處理污泥,避免二次污染。
當前,在不少地方,已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牽頭,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進行考核、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管理、水質與檢驗、生產運行成本管理等方面,并現場采集出水水樣進行監測。這種由專業人員開展的污水處理廠考核、檢查工作比較系統、全面,對污水處理廠的規范管理與運行有較好的推動作用,值得推廣。
同時,要加強污水處理從業人員和監管機構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專業的管理、監督工作離不開專業的人員。除了加強業務培訓外,還可以嘗試監管人員與從業人員進行角色互換。即優先從污水處理從業人員中選拔經驗豐富的人才充實到監管隊伍之中。這樣,監管人員隊伍才會更加專業,日常監管才會更加科學、合理。而對污水處理從業人員的選拔、提升,可以通過組織國家、行業的技能競賽,以及污水處理廠內部班組勞動競賽等方式開展。這有利于及時發現、選拔人才,提升污水處理行業的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