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3年9月,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蒙城縣大隊對一建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向磚瓦窯體中間土坑內和窯體北側玉米地土坑內共傾倒約40噸的不明黑色液態物質,現場散發刺激性異味。經委托安徽國禎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所對現場傾倒的黑色液體物質進行取樣鑒定,黑色液態不明廢物的浸出毒性檢測中,硒檢測結果超過相應的標準限值。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及《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298-2019)對檢測結果判定,該黑色液態不明廢物為危險廢物。經查,該公司董事長時某某和投資人任某某從宿州蕭縣一家油廠,用罐車運輸回蒙城縣2車黑色液體,每車約20噸,1車傾倒在該建材公司磚瓦窯體中間的土坑內,1車傾倒在窯體北側玉米地挖的土坑內,每傾倒1噸黑色液體,時某某收取90元。
【查處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第一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第二項“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第五項“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非緊急情況下開啟大氣應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之規定,該公司涉嫌環境污染犯罪,亳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10月27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目前,蒙城縣公安局已刑事拘留5人。
【案件啟示】
個別違法企業及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足,為了一點“蠅頭小利”,置國家法律和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利益于不顧,擅自傾倒危險廢物,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污染。本案中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針對企業傾倒危險廢物的行為,通過相關線索組織研判分析,突擊行動控制現場,精準鎖定違法證據,有效打擊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及時啟動行刑銜接聯動機制,將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對相關企業起到了良好的震懾作用,警示相關企業要做到知法、敬法、守法,加強環境管理,切實履行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近年來,亳州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堅持嚴的主基調,深化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聯動配合,對群眾舉報、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堅決追根溯源、循線深挖,“零容忍”重拳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亳州生態環境
編輯:劉宇
初審:唐洪全 傅張麗
審核: 陳衛
原標題:安徽亳州:利用滲坑傾倒危險廢物,5人被刑拘!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