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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氣脫硫(FGD)設備及工藝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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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 環保 脫硫脫硝 大氣污染 |
- 【資料簡介】
- 煙氣脫硫(FGD)設備及工藝原理
一、脫硫的發展與應用
1、全國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狀況1998年全國火電裝機容量為20988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75.7%。二氧化硫排放約為780萬噸,占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的37.3%。預計2000年達40%,2010年將達到60%。1995年統計,由于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造成農作物、森林和人體健康等方面的經濟損失約為1100多億元,已接近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2%,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2、國家對SO2的治理要求法律的要求:199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提出:在“兩區”內的火電廠新建或已建項目不能采用低硫煤的,必須建設配套脫硫、除塵裝置。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1996),對1997年1月1日起新、擴、改建火電廠,在實行全廠排放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增加了煙囪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限制。國務院對“兩控區”內火電廠二氧化硫控制的要求:《國務院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1998〕5號),即要求“兩控區”的火電廠做到:到2000年底達標排放。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電廠,必須建設脫硫設施;現有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電廠,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建成脫硫設施或采取其它具有相應效果的減排二氧化硫措施。
二、火電廠脫硫方式(燃燒前、中、后)煤炭洗選:使用前脫硫。目前僅能除去煤炭中的部分無機硫,對于煤炭中的有機硫尚無經濟可行的去除技術。循環流化床鍋爐(CFBC)--潔凈煤燃燒技術:燃燒過程中脫硫。具有可燃用劣質煤、調峰能力強、可摻燒石灰石脫硫、控制爐溫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等特點。煙氣脫硫(FGD):燃燒后脫硫。在鍋爐尾部電除塵后至煙囪之間的煙道處加裝脫硫設備,目前95%以上的燃煤鍋爐采用此方式實施脫硫,是控制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zui有效、zui主要的技術手段。目前國內外應用zui廣泛的方法是煙氣脫硫。
三、煙氣脫硫方法
1、按有無液相介入分類在電力界尤其是脫硫界以有無液相介入來進行分類。濕法半干法按有無液相介入分類干法電子束法海水法濕法:進入濕吸收劑;排出濕物質濕法是利用堿性溶液為脫硫劑,應用吸收原理在氣、液、固三相中進行脫硫的方法,脫硫產物和殘液混合在一起,為稀糊狀的流體。濕法脫硫的操作溫度在44-55℃。半干法:進入濕吸收劑;排出干物質半方法是指在有液相和氣相介入脫硫方法,脫硫產物為干粉狀。半方法的操作溫度控制在60-80℃。干法:進入干吸收劑;排出干物質。干法是指無液相介入*在干燥狀態下進行脫硫的方法。如向爐內噴干燥的生石灰或石灰石粉末,即脫硫產物為粉狀。干法的操作溫度在800-1300℃。石灰發生器分離器鍋爐煙氣經文丘里管噴射與煙氣混合吸收。海水法:采用海水對煙氣脫硫的方法此方法受地域條件限制。且有氯化物嚴重腐蝕設備的問題。脫硫殘液PH很低,必須配置參數合理的水質恢復系統,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排放條件。電子束法:是一種利用高能物理原理,采用電子束輻照煙氣,或以脈沖產生電暈對煙氣實施脫硫的方法。電子束法使用的脫硫劑為合成氨,目前于噸位不大的燃煤鍋爐煙氣脫硫。
2、按脫硫劑分類目前開發的多種煙氣脫硫技術,盡管設備構造和工藝流程各不相同,但基本原理都是以堿性物質作SO2的吸收劑。以石灰石、生石灰為基礎的鈣法按脫硫劑分類以氧化鎂為基礎的鎂法以合成氨為基礎的氨法以有機堿為基礎的堿法以亞硫酸鈉、氫氧化鈉為基礎的鈉法鈣法:以石灰石、生石灰為基礎。鎂法:以氧化鎂為基礎的;氨法:以合成氨為基礎;(1)脫硫過程Na2CO3+SO2→Na2SO3+CO2↑2NaOH+SO2→Na2SO3+H2ONa2SO3+SO2+H2O→2NaHSO3(2)再生過程(用石灰乳)2NaHSO3+Ca(OH)2→Na2SO3+CaSO3Na2SO3+Ca(OH)2→2NaOH+CaSO3。鈉法:以亞硫酸鈉、氫氧化鈉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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